原標題:北京機動車排放條例通過,今年5月1日施行
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將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對機動車超標排放協同監管和執法情況、非道路移動機械統一登記管理情況等進行檢查。
新京報快訊(記者 李玉坤)1月17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大會審議通過《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在隨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排放超標車輛“黑名單”數據庫已有超標車輛20.5萬輛。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將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對機動車超標排放協同監管和執法情況、非道路移動機械統一登記管理情況等進行檢查。
表決稿共作了26處修改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王榮梅介紹,在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在審議時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加強源頭防范,嚴格執行排放污染防治標準,強化政府部門執法協同與協作,推動車輛使用、檢驗維修、油品供應等各環節綜合治理,加強京津冀區域協同,嚴格落實法律責任等方面。最后通過的表決稿共作了26處修改,涉及條例的22個條文。
比如,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條提出,“本市與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登記管理系統”。有代表提出,目前北京在實際工作中已開始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建議將“建立”修改為“使用”。
一些建議也沒有采納。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條規定:“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車載排放診斷系統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應當通知生產企業限期查找原因”,有的代表提出,同一型號機動車中百分之三十的不良率有些偏高,建議降低這一比例。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出自《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有國家標準作為依據,因此不作修改。
天津市條例將于明天表決
記者發現,條例提到了京津冀三地協同立法,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聯合防治協調機制。
主要內容是,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的要求開展聯合防治;通過區域會商、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方式加強工作協作;建立新車抽檢抽查協同機制,對新生產、銷售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制度,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監管。
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主任郝志蘭介紹,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排放的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一項重要內容,三地制定相對統一的規范,有利于推動實現生態環境協同治理。為此,條例設專章規定開展區域聯合防治、區域會商、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建立新車抽檢機制、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等措施。
“這項法規是京津冀立法協同項目,河北省條例已經于1月11日在代表大會上表決通過,天津市條例也將于明天在代表大會上進行表決。”郝志蘭表示,為了確保條例落地實施,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將聯合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區域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等協調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情況,將對機動車超標排放協同監管和執法情況、非道路移動機械統一登記管理情況等進行檢查。這項議題初步安排在今年9月召開的常委會上進行審議。
北京市是全國唯一添加清凈劑的城市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于建華表示,從當前本市大氣主要污染物PM2.5來源看,本地來源中移動源污染排放占比最大,達45%,在移動源當中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占比達64%,所以說機動車排放污染一直是我們的重點治理對象之一,其中重型柴油車又是重中之重。
據介紹,北京市六次提前實施國家車輛排放標準,今年1月1日,已經全面實施國六(B)標準;同時,運用交通管控和經濟鼓勵等措施淘汰高排放老舊車、持續推廣使用新能源車等。目前我市國五排放標準以上的機動車占比50%,累計推廣新能源車約30.9萬輛。
“北京市是全國唯一添加清凈劑的城市,用于有效清除發動機燃燒產生的積碳。”于建華說,北京市五次提前實施地方油品標準,率先對全市1462個加油站、38座儲油庫和1026輛油罐車開展了油氣回收治理。近兩年又對全市728座年銷售汽油量2000噸以上的加油站進行了油氣回收在線監控改造,監管加油站油氣回收。
北京研發全國首款機動車排放監管執法APP
于建華介紹,北京研發了全國第一款用于機動車排放監管的執法APP,可自動統計、分析執法數據,極大提高了執法效率。同時,APP可自動將排放超標車輛納入“黑名單”數據庫,截至目前,“黑名單”數據庫內現有超標車輛20.5萬輛。
同時,北京還搭建了全國首個重型柴油車排放在線監控示范平臺。平臺實時監控聯網的重型車污染控制裝置狀況、排放數據、尿素添加情況、車輛行車軌跡等數據,可及時發現超標排放車輛,要求車主盡早維修治理。目前,已有2.8萬輛車安裝了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并與平臺聯網。
于建華表示,通過大數據分析,以路檢、在線監控發現的超標率高的車型為線索,可以追溯這一車型的生產和銷售企業,精準開展新車一致性或在用車符合性執法檢查。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編輯 丁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