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圖)
永遠不要欺負一個對你懷著善意的人。這是湖州“平板事件”給出的“忠告”。
湖州市的陸先生撿到一只iPad后,在多個本地生活群中連夜尋找失主。第二天歸還平板后,女失主打電話給他,懷疑他故意砸壞了攝像頭,還質問平板的電容筆為何不見了,要求將之前尋找失主的消息截圖給她看。陸先生將截圖發給女失主后,她態度依然囂張。陸先生遂在社交平臺曝光此事,將兩人的對話錄音公布,并稱從撿到平板時拍的照片可以看到,攝像頭當時已經損壞。
很多網友為陸先生打抱不平,有網友扒出女失主美甲店后,其店鋪被差評“攻占”,其手機號也被一千多人標記為詐騙電話。此后,陸先生在網絡平臺上發布了女失主的道歉短信……
本可和道義之士成就營養人心的一樁佳話,卻因某一方的迷之操作,演變為驚濤駭浪劍拔弩張的一場“事故”,奈何?
是非曲直并不難厘清。但凡女失主有一點點邏輯思維,就不會把好人當壞人。一個故意把你的攝像頭砸壞了、把你的電容筆搞丟了的人,會花那么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苦苦追尋失主嗎?這不沒事找事嗎?
理論上講,這種可能性不是不存在,比如說,這個人處心積慮想認識失主,或在弄壞了平板之后良心發現,但這種可能性極低。真要是品行不良的人,把你的平板電腦占為己有,或者做出更甚舉動,不是沒有發生過。
不知道為何一個女店主就這么失去了基本的判斷力?是智商使然,還是人品使然?
我相信,只要有基本的善念和做人的涵養,就不會對一個拾物不昧的人惡語相向。按照常理,就算人家不小心弄壞了點什么,也該有一份寬宥之心,因為人家不是故意的。在拾撿和保存的過程中造成物品某種損壞,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但極少聽說僅憑“腦補”,就認定損壞行為的存在,且無理取鬧不依不饒。
事實上,就算這中間產生了什么誤會,那也可以基于包容、親和、諒解的態度與人對話,而不是以腹黑之心把別人描摹為心理陰暗的“非君子”。這種事誰都無法接受。
網友的激憤之舉自然不值得提倡。為一個與店鋪商品無關的情節,給女店主的店鋪設置差評,確實不是很合理。但也應該看到,網友們也是在表達憤怒和正義感。既然此事已經發展到在網上“開撕”,接受所有人的評判,也就無法避免了。
有因必有果。這場事件中,失主如果能善待具有道義的人,又豈會惹來一場風波,最終“殃及池魚”?
因失主出言不遜導致爭端的事件,并不少見。今年4月,貴州貴陽,一男子在車上撿到一部手機,聯系上失主之后,男子讓其自己過來拿,但過了幾天失主并沒有來,中間還打電話質問男子,并且出口傷人,覺得是男子不愿意還手機,男子一怒之下將手機扔進河里。這么做,帶來的是兩敗俱傷的結果,但把一件事說成另一件事,埋汰好人的人格,這得有多糊涂才能做得出來?人家要是不愿意還手機,干嘛和你聯系?閑著沒事干?
民法典有明確規定,拾得人可以向物主主張必要費用,即拾得人為保管、維護拾得物而支付的必要的費用。別說是讓你上門去拿失物了,就算要點費用,也不過分,何以把別人說得如此不堪?
且不說這事后面展現的枝蔓如何雜亂,把一個努力要把失物還給你的人污名化,不是壞就是蠢。我們不可能在每一件事上都遇見好心人,正如網友所說,能在撿到東西之后,感同身受、費力巴哈地尋找丟東西的人,這樣的人未必很多。當我們遇見這樣的人后,珍惜還來不及呢,怎忍心惡意揣測并與之“開仗”?
好人也是有脾性的,將好人激怒,這一點不“劃算”。因為好人和社會很可能會教你做人,給你種種教訓。
以德報怨,或是高尚的情操,但并不是所有的以“怨”報怨都那么不堪,當一個受到他人恩惠的人,絲毫不能體會和接納他人的善意,甚至表現出惡意滿滿,那就不能怪別人“無情”,以直報怨。
失主和拾得人之間,本是一種特別的緣分。雖然我丟失的物品多數沒有再回到我手上,包括標有姓名電話的證件,但正因為失而復得的不易,我才更對把東西還給我的好心人多了一份崇敬之心。
“盡管在流浪,也修了一顆善良的心。”陜西張女士在社交平臺上寫了這樣一段話。約1個月前,張女士不慎將一部蘋果手機遺失,再將手機找回時發現手機里面有一張流浪漢的自拍,流浪漢為了證明沒有拿手機,拍下了這張照片。張女士見到流浪漢后,為他買了一點吃的,“謝謝你沒有拿走我的手機”。考慮到流浪漢的識見和處境,他能這么做,已足以感人。而失主和他的一“照”之緣,也寫滿了以德報“德”的暖色。
這個在城市角落發生的故事,完全可以成為前述那位女店主和那位“失機男”的學習樣本。如果天性里少了點柔情和善意,那就借別人的良性互動給自己一番激勵。人與人之間的以善致善,才是人間增進情誼、消解敵意的根本方式。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