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是酒吧、夜店、電音節必備,能夠讓吸食者“合法飛行”的“上頭電子煙”出現在朋友圈中,藏匿在電子煙行列被兜售。
所謂“上頭電子煙”是一種模仿卷煙的電子產品,有著與卷煙一樣的煙霧、味道和感覺,還有“絢麗”的外觀和各種“新穎口味”,能夠讓人體會到“飛行”般的快感,更以“合法”、“無害”、“不成癮”為賣點,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江寧開發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涉嫌販賣毒品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過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宣傳、銷售該類“上頭電子煙”,并通過跑腿送貨上門。
案件中查獲的煙油、煙彈,經鑒定含有合成大麻素類(MDMB-4en-PINACA)成分。該種成分于2021年7月1日,被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正式被國家納入管制范圍,屬于新精神活性物質,也被稱為“第三代毒品”。這種新型毒品的致幻性、成癮性遠大于傳統毒品,長期吸食會導致心血管系統疾病以及精神錯亂,同時也存在致癌、死亡的風險。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型毒品形態各異,善于變化偽裝,迷惑性強,除了本案中的“上頭電子煙”形式以外,也常常以糖果、爆米花食物、奶茶飲料等形態出現,對青少年極具誘惑性,售賣行為也不易被發覺管控。本案中的涉案人員均是二十歲左右的青年,由于好奇心強、追求“娛樂”、逆反心理等種種因素,面對“無害”“不成癮”等虛假宣傳極易放松警惕。
再次提醒大家,尤其是廣大青少年,要提高警惕,遠離“上頭電子煙”等新型毒品,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好奇,讓自己與家人悔恨終生。一旦發現網絡平臺有人售賣此類商品,在保證自身安全情況下也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南京檢察